據新華社北京9月4日電《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》4日發佈,標志著新一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啟動。教育部負責人就一些社會關註的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。
  ■加分政策
  明年起取消體育藝術類特長加分
  我國從上世紀50年代起就實行考試加分政策,一類是補償性的,一類是鼓勵性的。但在實施過程中,出現加分項目過多、分值過大特別是資格造假等問題。這次改革主要採取3項措施。一是大幅減少、嚴格控制考試加分項目,2015年起取消體育、藝術等特長生加分項目。確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項目,應合理設置加分分值。二是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並報教育部備案,原則上只適用於本省(區、市)所屬高校在本省(區、市)招生。三是加強考生加分資格審核,嚴格認定程序,做好公開公示,強化監督管理。2014年底,教育部將出台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。
  ■入學機會
  部屬高校嚴控屬地招生比例,重點高校定向招收“貧困生”
  自2007年以來,國家採取多項措施努力縮小區域高等教育入學機會差距。2013年全國高考平均錄取率為76%,最低省份錄取率達到70%,兩者的差距由2007年的17個百分點縮小至6個百分點。這次改革將進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,在東部地區高校安排專門招生名額面向中西部地區招生,同時部屬高校要嚴格控制屬地招生比例。力爭到2017年,錄取率最低省份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縮小至4個百分點以內。
  今後將繼續實施國家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,由重點高校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。這項計劃2012年開始實施,當年安排1萬名,2013年擴大到3萬名,2014年擴大到5萬名,覆蓋22個省(區、市)的832個貧困縣。部屬高校、省屬重點高校還要安排一定比例名額,專門招收邊遠、貧困、民族地區優秀農村學生。力爭到2017年使貧困地區農村學生進入重點高校人數明顯增加,並形成保障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長效機制。
  ■自主招生
  安排在高考後,不得用聯考方式
  這次改革提出了進一步完善和規範自主招生的措施。一是申請學生要參加全國統一高考,達到相應要求,接受報考高校的考核。二是試點高校合理確定考核內容,不得採用聯考方式或組織專門培訓。三是規範並公開自主招生辦法、考核程序和錄取結果。四是嚴格控制自主招生規模。五是從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後進行。  (原標題:教育部負責人詳解高考改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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